福建福維股份有限公司液堿代收代發綜合服務業務
招 標 公 告
(編號:SCBZ20201223)
福建福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維公司)擬將液堿代收代發(鐵路發運)業務部分對外經營,現公開招標承接業務方,招標內容公告如下,歡迎有意向者來福維公司咨詢并報名參與投標。
1、招標業務基本情況:
1.1利用福維公司現有10個液堿槽(其中2個槽每個槽容積100m3自用;6個槽每個槽容積100m3,2個槽每個槽容積500m3)及鐵路專用線富余運力對外液堿代收代發業務經營。目前液堿槽富余庫存(約1300噸),并具有一定的中轉能力。
1.2部分代收代發(鐵路發運)液堿業務的用途:
儲存中轉液堿,提供液堿代收代發業務服務。液堿存貨量不得超過1300噸。液堿槽不得用于儲存除液堿外的其它物品。
1.3部分代收代發液堿業務承接期限:
按照福維公司鐵路專用線、酸堿站資源利用計劃和福建省能源集團公司土地規劃情況,結合周邊現狀,擬對外代收代發液堿經營業務按3年期限。
2、代收代發綜合服務費等費用收繳辦法、代收代發綜合服務費價格及儲槽租金(招標底價)
2.1代收代發綜合服務費等費用收繳辦法:
2.1.1代收代發綜合服務費,按月支付,每月底一次性支付下月預發車皮數對應的代收代發綜合服務費,同時結清當月交納不足的代收代發綜合服務費。
代收代發綜合服務費底價為:每卸一個火車槽車(含對應數量的汽車裝車),綜合服務費為1000元。
每月保底到貨量不低于10個火車槽車,每個火車槽車收取綜合服務費1000元,實行收取月保底綜合服務費10000元,即月到貨火車槽車低于10個火車槽車按10個火車槽車綜合服務費收取,高于10個火車槽車按實際到貨火車槽車綜合服務費收取 ;酸堿站液堿槽給承接方使用,液堿泵需檢修,維護時費用由業務承接方承擔
2.1.2液堿槽年租金:2個槽(每個槽容積500m3)的第一年租金20000元,合同簽訂后5日內支付,租金年遞增率3%,暨第二年租金20600元、第三年租金21218元液堿槽年租金均在每年首月5日前付清。
3.1投標方資格條件、業務承接要求、風險揭示
3.1.1資格條件
⑴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括液堿種類。投標方必須提供近兩年內有發運火車槽車記錄憑證的證明。
⑵ 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作為承接方或其運輸委托方自提貨物時,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還應具有安全生產運輸許可證,駕駛員和押運人員必須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和押運資格證書。
⑶ 誠信經營,無嚴重不良資信,無違法記錄。有嚴重不良資信或違法記錄者,不得參與投標。
3.1.2業務承接要求
⑴ 承接方負責辦理液堿槽車到貨的鐵路運輸手續,并承擔辦理費用(含地方鐵路費用、返空費、聯運費等一切費用)以及使用設備如液堿泵等檢修維護費用。經營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業務承接方和福維公司各自承擔,如有未規定的,由承接方承擔。液堿槽罐進出裝卸(火車、汽車槽車)等相關勞務由福維公司負責。
⑵ 承接方使用液堿槽場所,涉及具體經營范圍及國家專項生產、經營許可制度的,應當按規定自行辦理并取得相應的許可證照。
⑶ 承接方不得在液堿槽場所進行任何違法或違規活動,一經發現,福維公司可隨時解除合同,給福維公司造成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接方承擔。
⑷ 實行履約保證金制度,簽訂合同之日起5日內,中標方應繳納履約保證金叁萬元整(¥30000.00)后,方可開始液堿代收代發業務,并憑有效提貨單(提貨單單據經審核真實)、提貨人證件和車牌號被記錄后,方可提貨。當履約保證金不足時,必須在3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不能沖抵月租金和其他費用。
⑸ 承接方按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執行危險化學品的裝卸、運輸工作,并嚴格遵守福維公司對倉儲、裝卸、運輸及安全、環保等相關管理規定。自提貨物,出廠后的運輸安全自行負責。由于安全原因,福維公司19:00-7:00停止裝、卸車。承接方每月均勻到貨,每月到貨火車槽車量不得超過60個火車槽車。
⑹ 貨物的途耗、庫耗及磅差按國家標準處置,雙方每季度對賬一次。
⑺ 承接方若逾期支付足額綜合服務費,福維公司有權停止裝卸車;逾期支付超過15日、經書面通知仍未付款的,福維公司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⑻ 承接方若連續2個月不交保底綜合服務費的,福維公司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扣除全額履約保證金。
⑼ 承接方若未經書面同意,損壞相關設備、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福維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取消承接業務,承接方應向福維公司支付與履約保證金等額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福維公司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⑽ 因政府規劃或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遷或土地被收儲,企業改制、重組,法律、法規、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等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合同提前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綜合服務費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
⑾ 因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或福維公司規劃調整自用,福維公司應在上述事由發生后 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自通知到達承接方時解除,福維公司不承擔違約、補償、賠償責任。
3.1.3風險提示:有關鐵路事宜由合作方與鐵路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其他詳見本招標公告上述條件。
4.投標事項
本招標公告從發布之日起到2020年12月30日17:00止,請有意投標者在此期限內(福維公司正常上班時間),到福維公司生產保障中心或公司辦法顧室咨詢并報名參標。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曹遠鎮清水池村117號福維公司
聯系電話:0598-3638012,3638117
聯系人:李先生、吳先生
福建福維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